中国设备管理协会文件
中设〔2014〕63号
关于印发《中国设备管理协会关于所属分支
机构的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
协会各专业委员会(分会):
根据民政部对全国性社会团体分支机构管理的规定和协会主管部门国家发展改革委的要求,为加强和规范对所属分支机构的管理,现将修订后的《中国设备管理协会关于所属分支机构的管理办法(暂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中国设备管理协会关于所属分支机构的管理办法(暂行)》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三日
主题词:印发 分支机构 管理办法 通知
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产业协调司、人事司。
送: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秘书长助理,各室、部,《中国设备工程》杂志社,产业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