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设〔2026〕22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国设备管理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中设〔2016〕47号)规定,协会标准化工作委员会对《设备现场管理指南》、《风电行业设备管理导则》、《光伏电站设备电子标识编码原则》、《化工设备可靠性管理导则》四项团体标准进行立项审查,所申报的团体标准符合立项要求,现予批准。
该四项团体标准的主要起草单位分别为寰宇东方国际集装箱(宁波)有限公司、华能辽宁清洁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中广核(贵州)新能源有限公司、中石化安全工程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设备管理协会专家工作委员会。请主要起草单位严格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 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等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编制,切实保证标准质量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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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设备管理协会
2026年6月17日
报:王金祥主任。
送: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秘书长助理,
协会各部门,《中国设备工程》杂志社,各分支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