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设〔2021〕41号
关于印发《建筑机电设备维修安装企业
能力等级分类办法(修订)》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备管理协会,各有关行业协会,各建筑机电设备维修安装企业,各制冷空调行业维修安装企业,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建立现代服务业体系,加强行业自律和市场规范,贯彻实施国家有关招标投标法规,促进工业服务业转型升级,推动国家经济发展持续稳定增长,经研究,在建筑机电设备维修安装企业中开展能力等级分类工作。中国设备管理协会联合中国制冷学会、施工管理行业及专业组织、江苏省安装行业协会、上海市安装行业协会等地方行业及专业组织,在《设备维修安装企业能力等级分类办法(修订)》和《建筑机电设备维修安装企业能力等级分类办法(试行)》的基础上,征求相关行业协会及业内知名专家的意见,并参照原建筑机电、智能化及制冷空调设备维修安装企业现行开展能力等级分类的主要标准,共同研究制定了《建筑机电设备维修安装企业能力等级分类办法(修订)》,现予印发。
中国设备管理协会
2021年10月22日
抄送:中国招标投标协会、中国制冷学会、施工管理行业及专业组织。
中国设备管理协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秘书长助理,
各部门,《中国设备工程》杂志社,各分支机构、装备产业基地、
设备工程技术中心。